点击数:156292015-12-30 11:41:28 来源: 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 派 倾 城 项 目 电 梯 招 标 公 告
鄂尔多斯市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派倾城项目,具备电梯施工条件,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内部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谈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派倾城电梯项目已由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0.00%、企业自筹 100.00%、银行贷款 0.00%、境外投资 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伊化路东民族街南。
2.2供货内容:共16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及调试服务,其中1#楼4部,7#楼4部,8#楼8部。
2.3供货期: 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承缆过两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电梯供货与安装调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方式。
3.3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 (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海派倾城项目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 15 时 00分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承缆过两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电梯供货与安装调试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若投标人是制造商:1、提供营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原件);2、制造商应具备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安装、维修)(提供原件);
(4)若投标人是代理商:1、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原件),为代理商授权的制造商必须满足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2、代理商应具备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安装、维修)(提供原件);3、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安装、维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
(7)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书原件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伊化路东民族街南
邮编:017000
联系人:刘在伟
电话:1474779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