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2302014-03-08 00:00:00 来源: 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7日,中共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部正是成立。虽然弘基炜业集团党总支成立时间短,但弘基炜业集团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党的章程,不断推进公司效能建设,促进了公司作风的较大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树立了弘基炜业新形象,促进了东胜区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
2013年弘基炜业党总支部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措施、硬任务,在弘基炜业集团自下而上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以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并通过多渠道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生活困难等。
面对崭新的2014年,弘基炜业党总支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不断生化党中央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市、区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带领下,立足实际、把握机遇,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办法,坚持营造一流的发展投资环境,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和创新的举措,努力实现富强的新东胜。
2013年,我集团公司在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扶贫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目前,我集团公司未发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未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圆满完成了201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我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各项廉政制度。 一年来,我集团公司党总支始终按照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学习文件,贯彻条例,建章立制,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重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做到勤政为民,廉政兴办。利用《弘基炜业报》、《弘基炜业新视窗》等,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廉洁守法,从行为上防微杜渐。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廉政规定。
集团公司党总支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廉政规定,积极践行“民生房、放心房、炜业房”的社会承诺,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组织威信,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年来,集团公司党委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按照我集团公司党委的民主议事规则,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坚持按时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发扬党内民主,推进领导方法和合理化和领导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提高党政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在财务支出上,日常经费的支出必须在符合弘基炜业集团公司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集团公司总书记、董事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审批,经费使用从不搞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
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年来,我集团公司党总支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它摆在集团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中,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
五、严格执行市、区纪委文件要求,严格遵守“6个一律,10个不准”,净化党风政风,保持党的纯洁性。
遵照“6个一律,10个不准”作为廉政工作的一项突出重点。把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作为治理干部收钱送钱的一项重要措施去抓。正是由于制度严、措施硬,我集团公司尚未发现婚丧事大操大办;尚未发现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贵重物品的问题;尚未发现利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的问题;尚未发现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本系统任职等情况。